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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怎么赔偿,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admin 牡丹江律师 2024年03月09日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为积极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
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的支出等等,都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可得利润的丧失、可得工资奖金的丧失、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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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的类型如下:
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损失;
3、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
4、资产评估损失;
5、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发生的损失;
6、金融保险企业呆账损失;
7、其他特殊财产损失。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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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的类型如下:
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损失;
3、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
4、资产评估损失;
5、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发生的损失;
6、金融保险企业呆账损失;
7、其他特殊财产损失。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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